柳林交警曝光近期未成年人电动摩托车典型事故案例
2023-08-06 10:03:03
来源:黄河新闻网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案例一:
7月7日,当事人李某婵驾驶的二轮电动车,由东向西行驶至国道307线(黄山线)(柳林县薛家湾高速口路段)时,与前方同方向当事人郭某飞临时停靠在路边的晋A5***D号小型轿车发生碰撞,致当事人李某婵及二轮电动车乘员赵某、南某三人受伤,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。
案例二:
6月11日,当事人杨某驾驶车牌号为鄂C4***9的轻型栏板货车,沿省道248线(三大线)由北向南行驶至柳林县锄沟桥加油站对面路段变道右转时,与同向后方当事人张某驾驶的无号牌普通摩托车发生碰撞,致当事人张某受伤,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。
案例三:
5月13日,当事人张某林驾驶的冀DN***3号(逾期未检验,达到报废标准)三轮汽车由北向南行驶至省道248线(三大线)57KM+850M处〔柳林县张家湾路段)左转时,与对向由南向北直行的当事人梁某伟(监护人梁某忠)无证驾驶的无牌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,造成当事人梁某伟受伤、摩托车乘员高某森、李某虹受伤,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。
柳林交警提醒广大群众和驾驶员朋友,交通安全“永远在路上”,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,日常出行无论是驾车骑车还是步行,都应当自觉主动遵守交通法规、文明礼让安全出行。